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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9/10 7.8k 阅读 120 点赞

关于发布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及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3号)、《关于发布2027年度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18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就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辽宁省“2211”产业体系建设相关行业;职业病防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消防安全;非生产性工伤事故。

二、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一)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可申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1.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辽宁省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市场信誉、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依法在葫芦岛辖区参加工伤保险。

(二)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针对拟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报告,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547号)、《关于加强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行〔202698号)等相关固定及项目标准执行。申报材料如下:

1.《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含可行性报告);

3.《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预算明细表》;

4.申报单位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5.近两年工伤预防宣传或培训项目的实施经验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扫描件,纸质件(含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于2026930日前报至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1608室,电话:0429-3150229

(三)受理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及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对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

(四)评审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受理的工伤预防项目,将组织工伤预防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工伤预防项目开展评审,确定拟于2027年度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报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的项目为我市2027年度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

四、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工伤预防相关政策,重点掌握《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及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3号)、《关于发布2027年度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180号)等文件规定,熟悉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求。要根据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科学提出申报项目并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3.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预算明细表

葫芦岛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910

  • 附件: 附件.doc
  • 责任编辑:张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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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