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CC13单元01-05等地块、通创区C5-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CC13单元01-05等地块、通创区C5-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 崇川区CC13单元01-05、01-14、01-25地块(东至南通港经一路,南、西至南通港纬七路,北至堤顶路)中的原长航公安地块按现状进行保留,调整三个地块的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指标。调整后,01-05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01-14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60米;01-25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45米。
2. 崇川区老城04单元D1-05地块(东至文秀路,南至通甲路,西至通京大道,北至人民东路)依据地籍、用地红线优化高等教育用地边界,沿通京大道绿化带由50米调整为10米,其缩减绿量在幸余路南、通京大道西地块内补充,文秀路线型根据现状进行微调;高等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70米。
3. 崇川区工农北路东、宁启铁路北单元D2-05地块(东至通京大道,南至顺达路,西至袁桥港河,北至幸余路)由新型工业用地调整为绿地;结合现状优化丁家港河线形。
4. 通创区C5-02地块(东至通盛大道,南至洪江东路,西至C支路,北至观阳路)结合水系、绿地实施方案优化梁浩港竖河线型。
调整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地块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