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开展DRG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提升本地人才队伍能力。我中心近期计划开展DRG专项培训,分两期进行,分别针对我市DRG实际付费医院和观察点付费试运行医院相关人员,提高认识,夯实基础,规范标准,为下一步全面覆盖做好准备,持续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DRG专项培训代理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申请单位
相关社会团体或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培训。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适时展开培训活动,实际付费医疗机构与观察点付费试运行医疗机构分别培训。受疫情影响,必要时采取线上培训。
(二)组织交流。授课结束,组织参训单位展开交流活动。
(三)组织考核。培训结束,应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应以授课内容为主,其余考核内容可以DRG基础知识为主。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受托机构应及时统计汇总参会和考核结果,报委托单位。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熟悉无锡市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有较为深刻的了解,对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申请单位项目牵头人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近三年组织过医疗保险相关培训、讲座或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请单位具有组织300人交流培训活动的能力和培训的其他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培训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本项目交流培训资料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中推进使用,申请单位应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中心许可,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1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4月11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件提交至:478646040@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DRG专项培训代理服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4.5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
联系人:施仁奇
联系电话:0510-81920166
附件:项目承办申请书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