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帅、龚詹伦、王安玉英、李秀卓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吴先志,副市长代时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李秀卓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专题调研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统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市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名额的议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把牢政治方向中彰显人大担当,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市委部署同频共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将市委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要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开展监督,抓好预算审查,规范人事任免,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对政府开展监督是人大法定职责,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督新路径,依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助推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要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升办理质效。要从严从实指导县乡人大换届,严把各环节程序关口,严明换届纪律、强化风气监督,加强基层督导,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完成,选好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各方合力,务实履职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仁实践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