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新修订《公司法》,对标国家经营主体登记文书与材料规范要求,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实际,全省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与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正式印发,将于2026年5月1日全面施行,同步优化变更登记全套配套材料,统一登记标准、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本次登记政策优化聚焦企业办事痛点,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覆盖减资登记、股东失权、涉农主体、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等关键环节,惠及全省各类经营主体。
一是减资登记精细分类,办理更清晰。新规对减资登记实行场景化、精细化管理,新增股东失权减资、弥补亏损减资、继承人放弃继承股权减资三类专属情形与操作细则,企业可对照自身场景精准准备材料,业务边界更明确、流程更顺畅。
二是衔接新《公司法》,明确股东失权登记规则。新规细化股东失权衍生变更登记事项,明确两类业务办理要求:公司在失权通知送达后六个月内完成失权股权转让,或逾期未转让未注销且其他股东足额出资的,办理登记时需一并提交企业《失权通知》,确保登记依法合规、高效办结。
三是补齐涉农登记规范,助力合作社发展。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合并、分立登记材料标准,完善设立、变更、注销全链条规范,统一材料格式与办理流程,助力涉农主体优化架构、整合资源,服务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与乡村振兴。
四是双线办事全覆盖,政务服务更便民。变更登记全面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企业可通过“海南e登记”系统全程网办、足不出户;也可就近到市场监管窗口,享受现场指导与代办辅助,最大限度压缩办事成本、减少跑腿次数。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新版登记规范实施为契机,持续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更规范的登记服务。全省经营主体可通过官方渠道查阅下载新版文书与材料规范全文,提前做好业务办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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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卓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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