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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四川古谷水业有限公司 仲裁裁决书公告

2025/10/31 6.6k 阅读 507 点赞

四川古谷水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曾琰雅、阳宁、潘克龙等12人诉你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完结。因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依照《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本委向你公司公告送达12份仲裁裁决书,具体案号:甘劳人仲案〔2025〕16号、甘劳人仲案〔2025〕17号、甘劳人仲案〔2025〕18号、甘劳人仲案〔2025〕19号、甘劳人仲案〔2025〕20号、甘劳人仲案〔2025〕21号、甘劳人仲案〔2025〕22号、甘劳人仲案〔2025〕23号、甘劳人仲案〔2025〕24号、甘劳人仲案〔2025〕25号、甘劳人仲案〔2025〕26号、甘劳人仲案〔2025〕27号,裁决内容见附件。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仲裁裁决内容

甘孜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