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2万每年。
三、服务内容
(一)参与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二)参与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中重大疑难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意见;
(三)协助对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四)协助审查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书;
(五)根据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代理所有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拟定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
(六)参与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疑难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讨论,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相关工作。
(七)协助对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八)受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聘任条件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签约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团队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且注册年限超过5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当具备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名;
4.近三年有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级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经历;
5.具有一定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事务实践经验,有实际处理的与卫生健康单位有关的诉讼和非讼业务。
6.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个人曾获得全省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或担任过政府或市级部门法律顾问的优先。
五、申请资料提交
1.《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从业人员概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4.为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方式、可行性等);
5.拟派律师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取得的律师资格及其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6.拟派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缴纳社保情况。
7.近三年为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案例;
8.参选律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9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通辽市卫生大厦1208室。所递送文件需自行密封,否则不予受理。
七、评审
1.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所有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均由法律顾问选聘小组予以审查。
2.选聘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审查,择优选出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拟签约对象。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槿楠
联系电话:8212628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