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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龙江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03/10 1.9w 阅读 317 点赞

一、方案制定的目的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改善,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工作生活环境。有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利于各功能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制定降噪规划,使声环境质量不断改进;二是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有利于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要求;三是有利于新建项目的噪声管理;四是有利于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噪声源进行管理。

二、方案编制定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与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7]1709号)、《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文件要求,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完成我县声功能区划分方案,并依法聘请3名环保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论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方案文本。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及时限、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执行标准、划分原则、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及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监督与管理、执行时间等8部分组成。方案明确噪声每天管控时段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执行标准分4类50-70分贝,其中:一类区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二类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三类区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四类区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及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等四个功能区域,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执行对应标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