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二○一二年度高等函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3/04/11 1.4w 阅读 269 点赞

长教通〔2013〕51号

各高等函授教育辅导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 2012 年长沙市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年检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2〕249号)和《关于开展全市高等函授教育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长教通〔2012〕250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于2012年11月-12月对132个函授站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对申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考察。经设站单位和高等函授教育协会申报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共评选出“长沙市2012年度高等函授教育先进单位”18个;“长沙市2012年度高等函授教育先进个人”19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高等函授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各函授站及函授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长沙高等函授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市推进创业富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长沙市2012年度高等函授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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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