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酒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评审会议,共评审通过33名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40名中职学校教师具备中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
如有影响职称晋升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问题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十五楼
邮政编码:735000
受理电话:2615700
附件:1.酒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xlsx
2.酒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