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课堂教学应用展示活动的通知》(酒教函〔2021〕20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初评、县(市、区)复评共有306节课例被推荐至市级评选。经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市级专家进行终评,共有92节课例获奖。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慧霞
联系电话:0937—2678756
邮箱:1976508307@qq.com
附件:“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课堂教学应用展示活动评审结果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