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甘人社厅发〔2022〕24号),共评选出特等奖35项、一等奖122项、二等奖102项。酒泉市推荐参加评选的37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有24项成果上榜,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11项。
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届,从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中选出。此次我市获奖的成果多,类型丰富,创历次评奖最好成绩。获奖成果紧紧围绕双减、育人模式创新、课程建设和教学转型、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特色、成效与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