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学校: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酒教基〔2022〕71号)文件安排,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于10月21日前进行课例推荐,经过审核,部分单位推荐的课例不符合遴选要求。市教科所从各单位备选课例中进行二次评审,共遴选出50节符合要求的课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4-28日,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向市教科所反映,电话:2807037。
酒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