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第21号)的规定,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按照法定程序召开重庆澜泉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1.听证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下午2时30分。
2.会议地点:鹤游镇石鼓居委3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居民用水价格
方案一:以片区为单元,调整拉平6个供水分公司价格。按6个分公司平均成本与平均水价差额,供水与用水户各承担一定比例按补偿成本方式调整6个分公司的原供水价格,调整后23个乡镇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为3.1元/立方米。
方案二: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是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8号)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用水户用水价格的要求,以6个分公司现行的运营、财务等统一的管理模式,在各分公司核定的供水成本基础上统一增加5%的合理收益(拟调价格小数点第三位数四舍5入)。
(二)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总体上尊重价格现状、促进居民用水价格协调平衡。一是原非居民用水价格低于调整后居民用水价格的,按照3.1元/立方米调整。二是原非居民用水价格超过3.1元/立方米的,按原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暂不作调整。
三、听证人名单(共5名)
谭 立 县双城经济中心主任
梅念龙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 兵 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科长
董志浩 县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刘 娟 县发展改革委工会主席(市六届人大代表)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19名)
(一)用水企事业单位、居民用水户(6名)
胡小琴 鹤游镇金钱村2组 支部书记
邓仁杰 白家镇农安5组 支部书记
刘 飞 包家镇土主村2社 村民
黎凤鸣 白家小学 教师
吴兴高 鹤游中心卫生院 院长
蒲兴贵 垫江县明贵宏食品加工厂 总经理
(二)县人大代表(2名)
夏于平 鹤游镇石鼓社区党支部书记
叶清源 白家镇农安社区党支部书记
(三)县政协委员(2名)
李中德 鹤游镇人民政府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夏 薇 包家镇人民政府
(四)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4名)
周 游县市场监管局鹤游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
郑福强鹤游镇司法所 所长
黄泽庶 鹤游镇人民政府经发办 工作人员
黄 超 白家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五)专家、学者(1名)
吴红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站长
(六)经营者代表(1名)
熊恒伟 重庆澜泉水务有限公司 经理
五、旁听人员名单(2名)
许 玲 鹤游镇鹤游社区 支部副书记
汪传胜 白家镇农安社区 村民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为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二)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并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在鹤游镇石鼓居委3楼会议室报到参会。
特此公告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