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济南稷若大药房有限公司 违约行为的处理决定

2026/10/15 1.3w 阅读 511 点赞

济南稷若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销售医保基金支付的回流药等违约行为。根据《济南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第七款之约定,作出以下处理:

自发文次日起解除与济南稷若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的《济南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 年 9 月 17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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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