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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说明

2026/08/18 3.3k 阅读 467 点赞

为规范我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专项资金管理,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保障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规范运行,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宁德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生态公益林是我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资源。为统筹市域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优化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我市印发《宁德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6〕15号),正式建立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制度,明确生态公益林异地调剂补充及资金补缴机制。

   随着储备库调剂工作逐步落地,我市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资金征收、使用、监管、绩效评价等环节缺乏专项制度规范,存在资金管理口径不统一、使用范围不清晰、分配规则不明确、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易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发挥不充分、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风险。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收支全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征收标准、使用范围、分配规则及监督问责机制,保障专款专用、高效利用,助力全市森林资源培育、林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严格遵循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林业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紧扣我市地方工作实际制定,核心依据如下:

1.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6〕15号);

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3. 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国有林场管理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三、起草过程

市林业局立足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专项资金运行实际,梳理现有政策依据,聚焦资金征收、分配、使用、监管全链条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调研论证。结合市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国有林场发展需求,借鉴同类专项资金管理成熟经验,牵头完成《办法》初稿编制。

随后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核对条款合规性、实操性,优化职责划分、资金分配、监督问责等核心内容,完善制度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办法(送审稿)》,条款内容贴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八条,涵盖总则、资金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征收规范、使用范围、监督管理、解释权限、施行时间,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核心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资金管理基本原则

《办法》第二条明确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模式,明确年终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规范资金结转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保障资金统筹长效使用。

(二)细化部门核心工作职责

第三条厘清市林业局预算编制、制度建设、材料审核、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备案上报等全流程工作职责,明确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资料备案的责任主体,解决以往职责模糊、监管缺位的问题,实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三)规范资金征收范围、标准及流程

第四条严格对标市级储备库实施方案,界定专项资金适用范围为市级生态公益林储备库调剂补充产生的异地补充资金;明确统一征收标准为每亩2万元,划定缴费时限为调剂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明确资金缴存专户,统一全市征收口径,规范缴费流程,保障资金足额、及时收缴到位。

(四)划定资金使用范围与分配规则

第五条明确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林业事业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领域,聚焦林业生态保护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确立谁贡献谁收益、适当统筹兼顾的分配原则,明确70%资金定向用于储备库调剂涉及的国有林场,30%资金统筹用于其他国有林场,兼顾公平与效率,充分调动各林场生态保护工作积极性。

(五)健全资金监管与问责机制

第六条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评价、反馈、应用全链条闭环管理。明确市林业局日常监管职责,要求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压实国有林场规范用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严格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筑牢资金安全底线。

(六)明确解释权限与施行时间

第七条、第八条明确本《办法》由市林业局负责官方解释,统一条款适用标准;明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后续常态化管理提供明确时间依据。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办法》为我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专项资金专属管理制度,所有条款均贴合宁德市林业发展和财政管理实际,无增设行政许可、无违规设定收费、处罚条款,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合法合规、贴合实操。《办法》施行后,将全面规范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生态公益林储备库长效运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宁德市林业局     

2026年8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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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