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0402-2026-00016
- 发文字号: 宁林综〔2026〕1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7-02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2026年第一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 有 效 性: 有效
霞浦县林业局,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宁林综〔2026〕11号)要求,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采用电子软件随机抽取霞浦县为检查对象,并随机抽取市林业局检查人员4名,于2026年6月2日至6月3日对霞浦县2个清单项的36家市场主体开展林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一)保护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
因本轮没有保护利用野生植物活动的市场主体,故仅对保护利用野生动物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该项检查市场主体20家,重点对是否符合核发野生动物保护类许可决定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批准的内容,依法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活动,谱系档案、活体标记、专用标识、进出仓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违法、违规或者被处罚情况,是否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是否定期向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备案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
(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该项检查市场主体16家,重点对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自检、标签、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详见附件2。
二、处理意见
霞浦县林业局要加强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指导种苗生产经营者完善生产经营档案,严格执行许可证、植物检疫证、标签等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合法经营。对在本轮检查中基本合格的企业,要积极督促其完善相关材料。
附件: 1.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野动事项)
2.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种苗事项)
宁德市林业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