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山东禄潞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侯辰达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文劳人仲案字〔2026〕第709号),申请人要求确认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其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30615.00元、话费补贴500.00元、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70230.00元、满勤奖600.00元、其他费用348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2日9时在本委仲裁一庭(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四楼403室 联系电话:0631-8452512)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