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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10.23)

2026/10/23 2.0w 阅读 427 点赞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聚蜂网吧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9幢4016室-4023室、4062室、4063室、4065室-4068室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谢小明

  公示时限: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 0593-2250367  0593-2250366

  受理人姓名: 郑菲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

  邮编: 3521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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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