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劳人仲案字〔2026〕第230号公告(受送达人:新疆发聚合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次
无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新疆发聚合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沙耀奎与你单位及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山东创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费、药品费用争议一案(棣劳人仲案字〔2026〕第230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定于2026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无棣县交通大厦五楼505室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无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