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告公示

长寿区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1月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公示

2026/01/22 6.1k 阅读 443 点赞

长寿区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

1月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公示

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3号)文件要求,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一是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年龄在 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二是“老年父母(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重度残疾人(包含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予以集中照护补贴。现将拟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贴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5天)。

二、意见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至长寿区民政局老年工作和养老服务科(长寿区凤岭路6号附8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23-40244078。

三、反映情况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寿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1月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


长寿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1月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公示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加密)

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

已享受行政给付情况

补贴金额(元)

1

黄启芬

510221********1520

德馨养老院1426元/月

合计853元

☑最低生活保障金653元

☑养老服务补贴200元

57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