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牧发〔2025〕23号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动物强制免疫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经营主体:
为切实抓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防控动物疫病能力,保障畜禽生产安全和畜牧业发展安全,我区整合动物强制免疫资金用于新建动物疫病净化设施设备,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计划实施。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5月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设计规模生猪2000头、家禽50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主体,累计出栏量或在栏数量达到设计规模80%以上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处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情况;
(三)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承担项目业主必须自愿,并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新建动物疫病净化设施设备,即:每个申报对象建设病死畜禽冷链贮存库1间,库容不低于18立方米。建设用冷链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建设用夹心板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要求。
四、补助标准及方式
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单位按确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要求后,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五、建设期限
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六、申报资料
(一)资料清单
申报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批文或设施农用地备案表、环评备案表或环评批复复印件、辖区政府出具的设计规模证明、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承诺书(附件2),各业主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不得将原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纳入此次补助范畴。
(二)报送时间
2025年8月15日前将资料纸质件5套报送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604,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257404689@qq.com,联系人:万润钇;联系电话:45675895。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并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申报补助的建设内容未享受相同的其它政策补助。
(三)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当年资金总量安排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四)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要安全生产,保证建设质量。
(五)项目实施完结后,业主单位及时提交验收资料申请验收,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按规定审计复核、备案后申请报账。
(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格式和删减栏目。
附件:1.实施方案(格式)
2.承诺书
3.铜梁区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申请书
4.铜梁区财政支农项目进度验收表
5.铜梁区项目验收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