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进城务工,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也变得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人生的关键时期,缺少了父母的陪伴、教育与呵护,这让他们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上、心理发展的异常,使学习与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要求,呵护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茁壮成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在暑期来临之际,来宾市民政局现向全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倡议。
监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通过走访、询问、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主动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托人,并指导受托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
宣传引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为生活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用于解决基本生活。生活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户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临时照料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更多的关爱和陪伴。请您抽出一点时间,给留守儿童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买一本书、送一件衣物,让他们的快乐与您分享,委屈时能得到您的抚慰;您可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与帮扶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系交流,谈心沟通,针对学习、生活、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正确、适时引导孩子成长,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品德;您也可以定期与他们的父母、监护人、托管人、任课老师联系沟通,做孩子们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品德的教育人、成长的保护人,让所有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全市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朋友们,请您和家人、身边的朋友行动起来吧,伸出我们温暖的双手,把爱心奉献给祖国的花朵,共同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营造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奉献自己的力量。
来宾市民政局
2020年6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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