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2〕2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蔡家曜等10名同志
“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2006年《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公布实施以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挺身而出,扶危救困,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英雄乐章,为平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追授蔡家曜等5名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授予陈浩等5名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对英勇牺牲、被追授为“见义勇为英雄”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不畏艰险、见义勇为,为树立社会新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附件:重庆市“见义勇为英雄”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见义勇为英雄”名单
(共10名,按姓名拼音排列)
蔡家曜生前系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临江小学学生
陈浩重庆市梁平县和林镇初级中学学生
陈文胜生前系重庆铁路客运段列车员
但天盆生前系重庆市渝北区渝石中学初中学生
罗正文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建设村大屋社村民
王鑫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生
谢张生前系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熊建飞生前系湖北省咸丰县待业青年
杨克强重庆市大足区智凤镇黄连村党支部书记
左天兵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石兴村17组村民
主题词:人事表彰决定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