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2年度区县(自治县)节能目标综合评审结果的通报
渝府发〔2013〕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度区县(自治县)政府节能目标综合评审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现通报如下:
一、评审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区县(自治县)(共21个,排列不分先后)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武隆县、开县、石柱县、秀山县。
二、评审结果为完成等级的区县(自治县)(共17个,排列不分先后)
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南川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2013年度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