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4〕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重庆璧山工业园区为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命名重庆璧山工业园区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璧山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