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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徐前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2017/08/10 9.7k 阅读 340 点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徐前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称号的决定

渝府发〔2017〕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7月6日,成都铁路局荣昌火车站职工徐前凯同志(男,29岁,中共党员),在火车站货场进行调车工作时,从急刹滑行的列车上跳下,奋不顾身救下一位横穿铁路的老人,其右腿被车轮碾压,造成高位截肢。徐前凯同志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不怕牺牲、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无畏精神和高尚品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授予徐前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徐前凯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出新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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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