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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2017/11/26 1.5k 阅读 131 点赞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渝府发〔2017〕47号 

一、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及其以内渝邻、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高速公路按高速公路收费规定、标准及方式收取通行费。

三、2018年1月1日前在主城区注册登记或迁入主城区的机动车,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在主城区的机动车,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

四、已缴纳2018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办理退费。

五、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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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渝府发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