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当前酉阳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酉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6日0时起,在酉阳县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和重点监测场所,实行分类管控。具体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一)龙潭镇渤海村村委会附近(牌场)。
(二)龙潭火车站附近(新兴二手车旁卖肥料处)。
(三)龙潭镇梅树村4组(冷志勇药店)。
(四)龙潭镇梦金园金店(新店)。
(五)龙潭镇鸿程鞋业(老店)。
二、重点监测场所
龙潭镇邮政储蓄所。
三、管控措施
在临时管控区内,开展区域内核酸检测。前3天开展3次区域核酸检测(每日开展1次,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临时管控区的,须完成“三天两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由交通卡口查验后放行。确需进入临时管控区域的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
酉阳县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酉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酉阳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