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8/06/25 4.6k 阅读 51 点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荣昌府发〔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的规定,经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定,决定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213号)等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213号)

2﹒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商标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214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