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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2024/05/22 6.9k 阅读 414 点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

明确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荣昌府规〔2024〕2号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全力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随荣昌区城市建成区变化,现将荣昌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时调整,通告如下:

一、确定昌元街道北至昌州街道海棠新城、南至红岩路、西至香国大道西段和工人村、东至昌州街道;昌州街道北至成渝高铁、南至科创大道中段(板桥段)、西至昌元街道、东至东湖水库和统升路;峰高街道北至成渝高铁、南至银昆高速公路、西至昌州街道、东至峰高街道峨嵋社区;广顺街道北至广顺街道工农茶叶产业社区、南至科创大道中段(广富段)、西至广泸高速公路和安富街道、东至工人村;安富街道北至安富街道洗布潭村和华江机械厂、南至安富街道石燕子社区、西至陶都西段、东至广泸高速公路和广顺街道;双河街道北至双河加油站、南至双河街道白玉社区、西至双河街道白玉社区、东至双河街道白玉社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随城市建成区实时调整。

二、全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