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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2024/10/27 1.6w 阅读 52 点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

宣布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荣昌府规〔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部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决定宣布《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9〕90号)文件失效。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