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

2022/07/07 1.1w 阅读 152 点赞

第1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令:

一、森林防火期: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

二、森林防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森林景区。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烧荒、烧草、烧秸秆、上坟烧纸、火把照明、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包括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林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防火区域的林区入口设立检查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例行检查,严格落实扫码入林,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五、森林防火期内,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

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履行扑救森林火灾义务。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有权优先使用交通、通信工具和其他扑火物资,必要时经批准可征用公民、法人的上述物资。

七、凡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代理区长 万 容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