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推荐审核、研究决定,拟表彰昌元街道党工委等15个单位为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李强等50名同志为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一)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见附件1)
(二)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见附件2)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荣昌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通讯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行政中心724室)
电话:023-61471207,17784313879
联系人:唐建云
四、相关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荣昌区担当作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