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昌元街道螺罐村6组)

2025/11/04 2.7k 阅读 295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荣昌境改扩建工程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5日以渝府地〔2025〕926号文件通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5〕497号予以批复。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征收昌元街道螺罐村6组等4个街道(镇)11个村(社区)53个组(含村集体)集体土地116.2579公顷,其中:农用地113.7776公顷、建设用地2.4622公顷、未利用地0.0181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建设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荣昌境改扩建工程。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征地事务中心(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依据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