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施行部分区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綦江府发〔2018〕2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2号)等11件区级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有效期自该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到期之日次日起重新计算。
附件: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附件
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2号)
2.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2号)
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綦江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11号)
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实行认证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58号)
5.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63号)
6.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71号)
7.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货运车辆限时入城的通告(綦江府发〔2013〕47号)
8.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25号)
9.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31号)
10.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67号)
1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