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货运车辆
限时入城的通告的决定
綦江府发〔2019〕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对綦江府发〔2018〕37号文件的修改意见》(渝司文函〔2019〕3号)要求,现决定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货运车辆限时入城的通告》(綦江府发〔2018〕37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