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0408人,占18.10%;15-59岁人口为228225人,占58.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368人,占23.2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238人,占19.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7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1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58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72个百分点。
表3-1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
总计 |
389001 |
100.00 |
|
0-14岁 |
70408 |
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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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岁 |
228225 |
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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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及以上 |
90368 |
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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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5岁及以上 |
74238 |
19.08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7099人,16-59岁人口为2215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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