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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2021/06/10 1.8w 阅读 168 点赞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0408人,占18.10%;15-59岁人口为228225人,占58.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368人,占23.2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238人,占19.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7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1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58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72个百分点。

表3-1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计

389001

100.00

0-14岁

70408

18.10

15-59岁

228225

58.67

60岁及以上

90368

23.23

其中:65岁及以上

74238

19.0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3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3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7099人,16-59岁人口为2215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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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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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