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交出生态环境高分报表
生态文明建设,一头连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的美好生活。近年来,石柱县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坚持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全县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卓有成效。

蓝天白云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任务。石柱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动作为,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努力推动全县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连续5年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连续6年无重污染天气;4个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考核要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3年保持100%……”这组成绩单,正是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跃升的最好说明。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石柱县科学编制“三线一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088.1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6.1%;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1个,重点管控单元5个,一般管控单元3个,整治长江岸线长度3.42千米,并根据各地不同区域特点,编制实施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实现精细化管控,在生态空间管控跨上了新高度。

此外,石柱县通过在生态保护上做“加法”,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高质量完成水磨溪等生态敏感区生态修复,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义务植树1286.13万株,完成营造林97.23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9.69平方公里,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25.87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数量保持稳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保护率达到85%以上。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石柱县构建以黄色黄连为代表的中药材、以红色辣椒为代表的调味品、以绿色莼菜为代表的生态果蔬“三色”产业体系,新培育打造国家级农产品品牌139个,打造市级农业品牌59个;建成风电、水电等总装机容量135.822万千瓦,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65.822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48.46%;聚焦生态康养、文旅融合、全域旅游,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6个,荣获全国首批森林康养基地县、中国天然氧吧等称号,实现森林旅游700万人次、综合收入40亿元;深化与南岸区横向生态效益补偿合作,成交森林指标9.2万亩、金额2.3亿元。从城市到乡村、从工业到农业,石柱县正向着更绿色、更高效、更生态的方向前进,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遥山皆有情。石柱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响鼓重锤再出发,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力守护好绿水青山,让环境美、产业兴的生态底色更加厚重,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记者 马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