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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07/14 1.8w 阅读 181 点赞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潼南府发〔201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9年6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2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区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潼南区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废止理由

备注

1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4〕91号

被同级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

2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潼南府〔2015〕378号

被新的上位法规、规章涵盖

3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潼南府〔2016〕97号

超过文件有效期

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6〕73号

被新的上位法规、规章涵盖

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62号

与上位依据冲突

6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潼南府〔2017〕86号

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126号

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8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6号

超过文件有效期

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成长型微型企业提质发展和运营绩效良好微型企业孵化园给予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20号

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1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23号

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1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26号

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12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28号

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且与上位依据冲突

13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35号

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的必要

1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加强道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7〕36号

超过文件有效期,与上位依据冲突

1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优化企业投资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42号

与同级规范性文件不协调

16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45号

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且与上位依据冲突

1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51号

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且与上位依据冲突

18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58号

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且与上位依据冲突

1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潼南府发〔2018〕6号

被同级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

2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59号

超过文件有效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