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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0/05/10 1.6w 阅读 68 点赞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潼南府〔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0年4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区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潼南区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备注

1

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潼南府发〔2013〕37号

2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3〕74号

3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潼南府〔2015〕161号

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税收征管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6〕8号

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潼南府〔2017〕80号

6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102号

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促进工业招商引资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128号

8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147号

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41号

1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111号

1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9〕1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