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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5/06/29 2.0k 阅读 253 点赞

关于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7月31日14:00。

二、听证会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10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听证会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

潼南区范围内具有相关利益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当持个人身份证明到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05室(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报名结束后,我局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及身份证出席听证会。

五、申请截止日期

2025年7月21日17:00。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参会人员。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如会议时间或地点调整的,以听证会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泳袭

联系电话:023-44596570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