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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6/03/23 2.0w 阅读 329 点赞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重庆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5〕272号)要求,现将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历史遗留矿山编号

矿山名称

图斑面积(m2)

矿山位置

中心点矿山坐标

原采矿权人

1

ZJ5001522025001001

潼南县大佛机砖厂

738.02

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丰产村集体

105°47′5.30″

30°12′15.71″

潼南县大佛机砖厂

公告说明:

本公告所列矿山为历史遗留矿山,即责任人灭失、由政府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无主废弃矿山。

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纳入历史遗留矿山管理。

联系单位: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44571019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225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