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告公示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中字〔2025〕2号)的送达公告

2026/01/04 1.6w 阅读 305 点赞

安徽木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龚小勇(510224******** 6731)于2024年12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审核,发现龚小勇与安徽木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及《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止龚小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待中止情形消除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本机关于2025年1月22日制发《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中字〔2025〕2号),并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9栋106;联系电话:023-63707302)领取《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中字〔2025〕2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