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告公示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已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01】

2026/01/15 1.9w 阅读 376 点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现对以下依规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名单见附表。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6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