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已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202602】 2026/02/27 1.6k 阅读 299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现对以下依规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名单见附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2026年2月28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