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减灾委员会运行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对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涪陵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机构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种及灵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郑义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简 波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涪陵海事处、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研究室、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物流办、区招商投资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税务局、涪陵海关、涪陵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三分局、成都铁路局涪陵车务段、区供销合作社、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执法第四支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分管负责人。
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区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 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 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4. 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5. 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6. 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7. 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8. 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9. 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0. 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重庆市涪陵区减灾委员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
将区减灾委与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合并,由区减灾委统筹开展原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工作。
(一)组成人员
主任(总指挥长):种及灵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总指挥长):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副总指挥长):赵昌辉 区政府副区长
钟 涛区政府副区长
王同海区人武部大校政治委员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涪陵分局、重庆陆军预师高炮三团、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四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成都铁路局涪陵车务段、武警船艇支队二大队、川东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指挥部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
1.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钟 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卢 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义柳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简 波区应急局局长
谢 刚区林业局局长
张洪斌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四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川东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钟 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卢 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义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简 波 区应急局局长
申光杰 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气象局、涪陵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四支队、武警船艇支队二大队、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涪陵分局、川东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3. 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赵昌辉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尹忠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义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简 波 区应急局局长
冯 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团区委、武警重庆部队执勤第四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涪陵海事处、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川东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4. 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海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钟 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卢 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义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简 波 区应急局局长
李光武 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涪陵海事处、武警重庆部队执勤第四支队、川东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