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人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通告

2026/04/12 5.6k 阅读 96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人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涪陵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我委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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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