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沙府发〔202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十八届第一百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办法的通知》等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办法的通知》(沙府办发〔2019〕10号)
2.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经营白条禽肉冷链供应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沙府发〔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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