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高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沙人发〔2023〕46号)、《关于接受林易乾、田盈同志辞去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沙人发〔2023〕50号),经2023年11月23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 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潘吉刚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犹元波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
林易乾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田 盈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犹元波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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